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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交易风险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6/1/27 10:05:59

 

第一条、为加强本网站交易风险管理,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保证本网站网上购物正常的进行,根据本网站相关管理制度及《交易规则》,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、本网站、会员、客户必须遵守本办法。

第三条、交易双方必须使用自身的真实身份。

本网站交易双方在网络购物交易的过程中,应使用真实身份,包括自身的身份信息、企业情况等,本网站有责任将自身的真实身份告知对方,如:营业执照和特殊业务许可证照的有关信息,实体经营地址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
第四条、交易双方必须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。

本网站在进行交易前要尽可能的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、信用状况、履约能力等交易信息,可以要求对方告知或向网络购物平台提供商查询,必要时也可以向有关管理、服务机构查询。

如果对方拒绝提供基本身份信息,或者发现对方所提供信息中有不真实信息存在后,应谨慎对待,慎重交易,警惕和防范利用网络购物进行欺诈的行为。

第五条、采用安全的支付手段。

本网站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,应提高安全支付意识,采用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平台并及时保存支付信息。网络购物交易选择网下支付的,要充分考虑货到付款、款到发货的特点和区别,选择最为安全便捷的支付手段,注意资金的使用安全。

第六条、以购物记录为交易凭据。

本网站会员应自行保存各类交易记录并进行备份,如:双方身份信息、商品信息、支付信息、发货信息、合同信息以及购物过程中的沟通记录等。在发生纠纷时作为处理纠纷的凭据。在进行涉及金额较大或较为重要的交易时,可以生成必要的书面文件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保存交易记录。

第七条、交易双方必须订立合同。

第八条、交易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订立的各项要求。

本网站交易方采用电子邮件、网上交流等方式订立合同,交易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法、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,并注意下列事项:

1、与数据电文确认收讫有关的事项;

2、以数据电文形式发送的要约的撤回、撤销和失效以及承诺的撤回;

3、自动交易系统形成的文件的法律效力;

4、价款的支付,标的物和有关单据、凭证的交付;

5、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选择,准据法的确定;

6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
第九条、依法使用电子签名。

本网站通过电子签名签订合同的,要遵守电子签名的法律规定,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,选择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认证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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